美亞鋼管:公告本公司第13次申請庫藏股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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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大直豪宅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元):822,989,951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4/11/16~105/01/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9.14~20.18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9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1年:3佰萬股,103年:3,407,000股,104/7/13~8/6:3佰萬股,104/8/14~9/14:3佰萬
股,104/9/25~11/12:3佰萬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並辦理消
除股份。
1.買回股份目的:為維護本南港信貸借款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22,989,951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4年11月16日至105年1月15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3,000,000 股。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9.14元至20.18元。董事會決議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9%
9.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 3,000,000 股。
10.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於
101/10/31~101/12/28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103/4/1~103/5/16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103/7/25~103/7/31買回公司股份407,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104/7/13~104/8/6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104/8/14~104/9/14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已辦理股份銷除),
104/9/25~104/11/12買回公司股份3,000,000股(尚未辦理股份銷除)。
11.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一0四年十一月十三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
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
份3,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1.1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9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
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而買回股份,爰經董事會民國一○四
年十一月十三日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於民國一○四年十一月十
六日至一○五年一月十五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3,000仟股,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
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其買回股份區間價格為9.14元~20.18元。上開所訂買
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業經本會計師予以評估竣事,茲將評估情形說明如
下: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
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
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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